户县、周至 新农合患者住院温馨告知
2014-08-12 08:49 医保办 (点击: )
接户县、周至合疗办通知:
西安医专附属医院已批准为合疗定点医院,凡在我院住院就诊的参合病人报销手续如下
一、须住院的参合患者请携带:住院证、身份证和户口本、合疗证,在医保合疗窗口登记;出院后全费结账在户县、周至合疗办办理报销手续。
二、报销所需资料:
①住院病历复印件(含病历首页,续页,入院记录,出院记录,手术记录,长期遗嘱,临时医嘱,特殊材料签字单)
②费用总清单
③诊断证明
④住院费用结算单
⑤身份证和户口本
⑥合疗证
⑦就诊医院等级证明
⑧分娩患者还须提供结婚证和准生证;新生儿患者还需提供结婚证和出生证;外伤患者还须提供外伤证明及外伤公示反馈意见单。
三、住院以外的门诊检查、治疗费用按照新农合政策及有关规定均不予报销。
(注:相关政策请参照省市新农合政策有关规定执行)
西安医专附院
2014年8月11日